14 现有方案法律纠错与净收益审计

本文审计我方此前已经形成的方案(含上一轮 Opus 产出的 02/03/04/05 及已发布到公网的页面),逐项纠错。
原则:自己的错误直接写,不掩饰。


一、法律适用纠错

纠错 1 | 证据规定第99条被误判为"引用错误"(重要)

纠错 2 | 保障性住房可减金额被高估

纠错 3 | 第112条主体限制此前未被识别

纠错 4 | 第95条与第48条曾被并列使用而未区分

纠错 5 | 举证期限延长的时点限制此前未写明


二、事实认定纠错

纠错 6 | 2016 年"0.015 不明差额"命题此前被当作主攻

已于上一轮推翻并写入 13 第2项。此处仅记录:该命题源自把表上淡色的 0.52/0.33 误读为 0.46/0.39。原件上不存在 0.46 和 0.39。

纠错 7 | 微信消息时间此前被当作 2023-03-31

该条金额消息本身没有时间戳,只能确定在 2023-03-31 与 2023-05-23 之间。庭上不得说"微信是 2023 年 3 月 31 日发的"。

纠错 8 | 27046 判决效力状态此前未标注

该判决已上诉(二审案号(2026)湘01民终13074号),尚未生效,依民诉法解释第93条不属免证事实。双方均不得援引。 我方此前在多处把它当作既定事实引用。


三、净收益审计:此前方案中会帮原告补证的动作

此前动作 净收益评估 处置
申请责令提交收费台账/收费系统 在无具体付款、冲抵、减免争议时,台账主要坐实"42个月分文未收" → 净收益为负 改为 C:不主动申请(12 第三刀)
申请责令提交价格材料 原告可经政府信息公开取得,补齐节5、节6 → 净收益为负 改为 C:条件触发型核验
申请责令提交B/C 前期合同全文 直接补齐原告最缺的合同依据 → 净收益显著为负 D:不申请
申请履约台账 17441卷内暂无被告已提交的瑕疵证据(项目资料库仅备忘录提及;被告本人手中待确认),第二层尚未成立 → 既可能被第46条驳回,也可能帮原告补强 B/C:取得具体瑕疵证据后再转 A
主张"12栋不属 B/C 区" 举证责任转到我方;引出发改委最有利陈述 → 净收益为负 废弃(13 第13项)

四、一项必须立即核实的程序事实(可能已造成实际损害)

被告方资料库中的《17441号_被告李国平8组证据合并册》第 4 组,首页即长沙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长发改信公〔2023〕121号,载明"山语城三期……备案价格为2.2元/平方米"。


五、已发布公网页面的同步问题

已发布两个页面:

需要同步的内容:

  1. 价格溯源页含一句"保障性住房 1.5 元上限取决于房屋性质的认定",未提第十八条过渡条款,读起来比实际乐观 → 建议补一句;
  2. 策略页的 02/03/04/05 将由本轮更新覆盖,需重新生成并覆盖部署;
  3. 该目录为 root 所有,当前用户无写权限 → 需先 chown -R claude:claude /var/www/html/reports/case17441-hearing-d05241ba5b88 方可更新。
  4. 策略页含全部庭审策略与暗牌,任何拿到链接的人都能打开。 距开庭不足三周,建议在开庭前撤下或改为仅保留价格溯源页。
上一份废弃观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