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程序申请与异议清单(速查版)

完整论证、法条原文、双向净收益计算见 12_Opus_程序申请与三刀重构.md。本文件与 12 一致。

一、开庭前第一件事:举证期限

举证通知书落款2026-09-01,"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送达回证/签收日卷内 G,未核验。

二、三刀(按各自法律性质)

刀 性质 依据 默认动作
第一刀 协议原件 质证异议 + 出示原件(不走第112条) 证据规定第61、87条第(一)项、90条第(五)项、92条第1款 主动提出
第二刀 价格材料 条件触发型核验 民诉法第67条;证据规定第87、90条 不主动申请;先让原告选证据,再核它选的那一份
第三刀 收费后台 默认不申请 第112条+第45–48条+第99条(电子数据适用书证规定) 不主动申请;仅在发现具体付款/冲抵/减免/调账争议时转为申请
(新增)履约台账 有条件申请 第112条(被告就瑕疵事实负举证责任)+第47条第(五)项+第48条 取得具体瑕疵证据前不申请

三、对原告两份证据的质证意见

四、必须明确提出的实体抗辩

  1. 诉讼时效(民法典第193条:法院不得主动适用)——2023-01-01至2023-12-31,2,966.88元,依据见 06 附录A之A3;
  2. 备位酌减(第944条第1款;不报百分比);
  3. 催告不符协议第十一条形式、无合理期限(主张诉讼费分担)。

五、原告当庭补交新证据

主张逾举证期限(民诉法解释第101、102条);请求另行组织质证;电子数据要求原始载体与完整导出。

六、法院不处理或不准许时的最短话术

"被告提出两项请求:一、请原告出示协议原件供当庭核对;二、请法庭就原告是否已在本案提交证明12栋503适用2.20的价格依据予以查明。请求分别处理;如不予准许,请当庭告知理由;无论准许与否,请将请求内容、原告答复和处理结果完整记入笔录。"

七、闭庭前必须进笔录(12项)

见 15 PATH D 与 05 末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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