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41 庭审决策卡|2026-10-10 10:00 金霞法庭审判庭(1)
立案 2026-08-05|诉请 10,384.08元(112.38㎡×2.20×42月)|原告仅交14页:协议复制件12页+微信1页+空白1页
一、第一主攻|协议原件与签名(6分钟)
开场第一句
"审判长,对原告证据一真实性有异议。第一,这是复制件,原告未出示原件,也未说明属于《证据规定》第61条两项例外中的哪一种,依第90条第(五)项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第二,被告明确否认该协议第12页乙方签字系本人所签,依第92条第1款真实性由主张方举证。第三,第12页甲方'负责人签章'栏和日期栏均为空白,而第十八条写明'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请求责令原告当庭出示原件。"
只问3个问题
- 除这12页复制件和1页微信,你在本案还提交了哪些证据?
- 原件现在在哪里?今天能否出示?不能则请说明原件下落。
- 除这份复制件外,你已提交的哪一份文件写明"12栋1单元503室"适用2.20元?
只提1个请求
责令原告出示原件供当庭核对;无论准许与否,请将请求、原告答复、法庭处理结果完整记入笔录。
走第61条质证异议,不挂民诉法解释第112条(第112条限于"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挂错会被驳)
不主动申请笔迹鉴定(费用自负、结论可能反噬)——只说"保留申请鉴定的权利"
二、切换触发器
| 触发 | 立即切到 | 立即说 |
|---|---|---|
| 原告出示原件且与复制件一致 | 降为签名单点争议 → 主力转诉讼时效 | "对原件页数形式无异议,但仍否认第12页签名,保留鉴定权利" |
| 签名真实性被确认 | PATH A 堵死,停止消耗 | "被告不再对真实性提异议,但提出以下抗辩:一、诉讼时效……" |
| 原告补出12栋503范围连接文件 | 攻其逾期与形式 → 转时效 | "该证据逾期提交,请求不予采纳;如准许,请求给予合理期限另行质证" |
| 查明我方8组证据册第4组已提交 | 第二环下调 → 时间转时效 | "该告知书未记载任何楼栋、未区分A/B/C区,不能完成个别化举证" |
| 法院径行采信复印件 | 停止纠缠,转时效 | 请法庭释明准许依据,记入笔录,然后转 |
PATH B(基础合同/价格链)不独立:协议自载九项债权要素,第五条第1款(3)把价格终局来源指向行政备案价而非基础合同。协议一旦立住,PATH B 塌缩。只给3分钟,只做封口问题3。
三、第一金额型抗辩|诉讼时效 2,966.88元(6分钟)
必须独立、明确提出——民法典第193条法院不得主动适用,不提即永久丧失。
协议第五条2(1):"续费按半年度交纳,每半年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预交下一个半年度"。每期 247.24×6 = 1,483.44元
| 期间 | 到期日 | 三年届满 | 相对立案2026-08-05 |
|---|---|---|---|
| 2023上半年 | 2022-12-25 | 2025-12-25 | 已过(余223天) |
| 2023下半年 | 2023-06-25 | 2026-06-25 | 已过(余41天) |
| 2024上半年起 | 2023-12-25起 | 2026-12-25起 | 未过 |
- 稳定最低 1,483.44|基准 2,966.88(28.57%,余额7,417.20)|上限 2,966.88
- 中断的举证责任在原告。 微信最晚时间戳2023-05-23 → 重新起算至2026-05-23,仍早于立案;且发出时2023下半年尚未到期,不能中断未起算的时效
- 回应第189条整体起算:"第189条针对总额先定、分次清偿的同一债务;物业费是继续性合同项下按期相继发生的独立债务。原告自己提交的微信就写明'一年一交、一年是2966.88元'"
四、做 / 等 / 不做
做(庭前)
- 核实我方8组证据册是否已提交;未提交则第4组(发改委告知书+申报表)永久撤出 ← 最高优先级
- 书面固定:诉讼时效抗辩 + 要求原告出示协议原件;同时向书记员确认举证期限届满日
- 自取三样:12栋电梯轿厢内检验合格标志照片(超期即第三方公权力记录)|不动产权证建筑面积|起诉状原文(是否主张滞纳金/违约金/律师费)
等
- 完整价格档案|收费后台/财务台账|履约台账 —— 全部等原告先出牌
- 收费后台重新触发条件:发现具体付款、冲抵、减免、调账、面积错误
- 履约台账重新触发条件:已取得具体第三方瑕疵证据 → 只申请与该瑕疵直接对应的那一项,绝不全面申请
绝对不做
- 申请责令原告提交 B/C合同全文及25页附件 ← 一份材料补齐六个环节,收益最负
- 申请法院向 发改调取完整价格档案 ← 申报表无楼栋栏是结构性的,调档只会带回"三期备案价2.2"
- 主张 "12栋不属B/C区" ← 举证责任转我方 + 引出发改委"同一物业管理区域"最有利陈述
- 攻击 2.20价格形成(0.015差额已被推翻|0.15笔误发改委已书面解释|先价格后招标、双日期、资质的出口是合同效力,战场在13074二审)
- 主动申请笔迹鉴定
五、突袭补证 20秒回应
① 协议原件
"请求当庭核对:共12页、页脚编号是否连续、第12页签章原貌。对页数形式暂不发表意见。被告仍明确否认第12页乙方签字系本人所签,并注意到甲方'负责人签章'栏和日期栏仍为空白。保留申请笔迹鉴定的权利,请求给予合理核验时间。记入笔录。"
② B/C基础合同
"请原告说明:是5月31日版还是8月31日版?附件是否齐全、是否即会签表所载25页?请指出记载'12栋'的具体页码。 该证据逾期提交,主张不予采纳;如准许,请求给予合理期限另行质证。记入笔录。"
③ 价格文件
"请说明形成机关、文号、日期,是否原件或盖章件。更重要的是——请指出哪一处记载了物业管理区域四至或楼栋清单,哪一处出现'12栋'。 逾期提交,主张不予采纳;如准许,请求给予合理质证期限。记入笔录。"
④ 催收记录
"请求逐份核对:催收对象、时间、内容、送达方式、是否实际到达李国平本人。内部后台记录不等于实际催收,小区一般公告不等于针对本被告。 只对确有针对性且有到达证据的那一期认可中断。逾期提交,请求给予合理期限另行质证。记入笔录。"
⑤ 履约台账
"请核对:是否属2023年1月至2026年6月、是否针对12栋、是否连续。这是物业单方日常制作的记录,无业主签字、无工单回执、无第三方检验或投诉闭环,不能单独证明达到协议第四条约定的一级服务标准。 请说明系同期形成还是起诉后汇总。逾期提交,请求给予合理期限另行质证。记入笔录。"
六、必须进笔录的5件事
- 被告明确否认协议第12页乙方签名系本人所签、对协议真实性不予认可、已请求出示原件、保留申请笔迹鉴定的权利
- 原告在本案提交的证据仅为协议复制件12页与微信1页;未提交任何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任何价格依据文件、任何区域划分或楼栋清单、任何履约记录
- 被告已明确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期间2023-01-01至2023-12-31,金额2,966.88元
- 原告当庭补交新证据的提交时间、被告已主张逾期、被告已请求合理质证期限,及法庭处理结果
- 被告的原件出示请求与"12栋503依据哪一份证据适用2.20"的查明请求,法庭是否处理、准许与否及理由
备用:原告若援引27046号判决 → 当即记明"该判决已上诉(2026湘01民终13074号),尚未生效,依民诉法解释第93条不属免证事实"。我方亦不得援引该判决。
七、20分钟资源分配
| 对象 | 分钟 |
|---|---|
| PATH A(协议原件与签名) | 6 |
| PATH B 封口(只做问题3+笔录) | 3 |
| 诉讼时效 | 6 |
| 其他减损(每日5‰违约金抗辩 + 备位酌减 + 面积) | 3 |
| 程序保留(逾期异议、保留鉴定、请求分别处理并说明理由) | 2 |
| 合计 | 20 |
八、若基础债权全部成立——止损底线
| 组合 | 支持金额 |
|---|---|
| 时效被整体起算说否定 + 无酌减 | 10,384.08 |
| 只切2023上半年 | 8,900.64 |
| 切2023全年(基准) | 7,417.20 |
| 切2023全年 + 10%酌减 | 约 6,675 |
本金现实区间 6,675 — 10,384元,中位约 7,400元。
附随请求单独打(若原告主张):协议第五条2(2)、第十二条4 约定滞纳金/违约金 每日5‰ = 年化182.5%。
"该条款系原告单方提供的格式条款,每日5‰折合年利率182.5%,不合理地加重了业主责任,依民法典第497条应属无效;即便有效,亦请求依第585条第2款予以适当减少。律师费请求亦缺乏合理性证明。"
条款是原告自己起草并自己提交的,它无法补证。协议越真实,这一项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