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致长沙市开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申&nbsp;请&nbsp;人：** 李国平（公民）
**通信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路80号山语城三期12栋503
**被申请机关：** 长沙市开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开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
**申请日期：** 2026年9月10日
**获取方式：** 纸质复印件；可通过邮寄或到指定地点领取
**用&nbsp;&nbsp;&nbsp;&nbsp;途：** 申请人系长沙市开福区山语城三期12栋业主。中铁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人追索物业费，该案已于2026年8月5日立案、定于2026年10月10日开庭。申请人需要上述政府信息，用于核实收费依据、服务主体资格及合同基础，依法行使抗辩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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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中铁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向贵局提交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所备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全部页（含扉页、正文、签署页及全部附件）、《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建设单位移交资料清单、查验记录、交接记录。

> 说明：申请人需核实所备案合同文本的签约日期。案涉B、C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存在合同编号相同（CRCC-CSZY-SYC-WY-2016-049）而签约日期分别为2016年5月31日与2016年8月31日的两份扉页。

**二、开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于2025年11月20日出具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证明》全文。**

**三、中国铁建·山语城三期A区、B区、C区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备案文件及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图。** 如上述区域从未办理划分备案，请书面说明该事实。

**四、贵局于2025年10月向中铁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下达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及该企业的整改回复、贵局的后续处理材料。**

**五、贵局于2025年11月24日作出的《履行法定职责申请答复书》所依据的全部调查材料。**

**六、山语城三期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位置、面积及移交备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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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一、本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提出。申请人为案涉小区业主，上述信息与申请人自身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及正在进行的诉讼直接相关，具有《条例》第三十条所称的特殊需要。

二、依《条例》第三十三条，请贵机关自收到本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的，请依法告知。**申请人特别说明：本案定于2026年10月10日开庭，恳请贵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尽早答复，或就已可公开部分先行答复。**

三、如所申请信息不属于贵机关公开职责范围，请依《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告知；能够确定负责公开机关的，请一并告知该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四、如所申请信息含有不应公开内容，请依《条例》第三十七条作区分处理，公开可以公开的部分。

五、如认为不予公开，请依《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项书面告知理由及法律依据。

　

**申请人：李国平**

**2026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