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源版本与核心条文核验

核验基准：2026年9月8日。复用已保存且经过官方来源校验的全文，并对现行程序条号和存在疑点的行为时规则作定向复核。下列法律法规原文为公共法律文本；不是把司法裁判要旨或二手解读当作法条。

| 规范 | 时间版本 | 核查条号 | 本案使用边界 | 官方来源 |
| --- | --- | --- | --- | --- |
| 民事诉讼法 | 2023年修正，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 67、68、71、122、155、157（1）（7）、177 | 举证、判决理由、补正、两种撤销路径；不沿用旧170/154号 | [正式文本／官方发布](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09/c5220330/content.html) |
| 民诉法解释 | 2022年修正文本 | 102、103、109、112、245、323、324、332、333 | 逾期/质证；恶意串通较高标准；书证提出；笔误；严重程序；漏诉请与漏理由；瑕疵维持和基本事实 | [正式文本／官方发布](https://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353651.html) |
| 民事诉讼证据规定 | 2019年修正，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 45—48、60、95 | 特定书证的控制、提出及不利评价；实质质证机会 | [正式文本／官方发布](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212721.html) |
| 招标投标法 | 1999年公布、2000年施行；核2014/2016行为时文本 | 2、3、26、32、46、48、58 | 实际招投标适用不同于工程必招；资质；串通；通知后30日；转让行为与合同效力分别判断 | [正式文本／官方发布](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qt/201511/t20151103_967422.html) |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国务院令613号，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 2、34、51、82 | 34第一款利害关系风险、第二款不同投标人、第三款相关投标无效；51资格否决；82有独立适用前提 | [正式文本／官方发布](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qt/201511/t20151103_967423.html) |
| 物业管理条例 | 核2007文本及2016修改；2014/2016企业资质制度仍在 | 24、25、32、34 | 住宅前期专项招标、买卖合同衔接、企业资质与同一区域一企业；2016从业人员修改不等于取消企业资质 | [正式文本／官方发布](https://jjjcz.mee.gov.cn/djfg/gjflfg/xzfg/200708/t20070801_444835.html) |
|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 建设部令164号2007年修改文本；2015调整未取消第8条 | 8 | 二级30万㎡以下住宅项目、8万㎡以下非住宅项目；部门规章，不单独冒充法律行政法规效力依据 | [正式文本／官方发布](https://jsj.yueyang.gov.cn/54027/54028/54042/content_1396018.html) |
| 湖南省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 | 省政府令262号，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行为时文本 | 5、6、7、14、16、29、37 | 区域划分和备案、分立登记、分期开发总面积资质、分期承接；地方政府规章 | [正式文本／官方发布](https://zjt.hunan.gov.cn/zjt/xxgk/xinxigongkaimulu/flfg/202111/t20211112_21032091.html) |
|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 建住房〔2003〕130号，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 8、11、19、23、37、38 | 邀请可选；招标备案；预售前选聘；投标保存；中标后报送和订约；部规范性文件，不是国务院行政法规 | [正式文本／官方发布](https://fg.taian.gov.cn/art/2025/6/3/art_47742_10298931.html) |
| 合同法 | 2014/2016订约行为时法律，现已废止但可按时间效力适用 | 40、52（二）（五）、56、114 | 格式条款、串通/强制规范无效、部分无效、违约金调整 | [正式文本／官方发布](https://www.audit.gov.cn/n7/n34/n58/c109664/content.html) |
| 民法典 |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旧事实须经时际衔接 | 74、153、154、170、939 | 分支机构与职务代理不得混引；无效、恶意串通；前期合同约束 | [正式文本／官方发布](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233181.html) |
| 民法典时间效力规定 |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1、4、8 | 先定法律事实时点；旧原则性规定衔接；旧无效新有效的特则必须审查 | [正式文本／官方发布](https://cicc.court.gov.cn/html/1/380/385/12836.html) |
| 合同编通则解释 | 法释〔2023〕13号，2023年12月5日起施行 | 16、69 | 完整总前提、五情形、履行规范款及司法建议款；施行范围 | [正式文本／官方发布](https://gongbao.court.gov.cn/Details/f4722cf61c92a585f04b2ecd334f5b.html) |
| 资质取消后续管理通知 | 2017年取消二级及以下，后取消一级 | 国发〔2017〕7号、46号 | 不能把取消核定、修改条例、废止办法三个节点混为一个，更不能作为早期有证事实 | [正式文本／官方发布](https://www.hunan.gov.cn/zqt/zcsd/201712/t20171215_13571332.html) |
| 资质办法废止决定 | 住建部令39号，2018年 | 废止资质办法 | 与国务院令698号删除条例资质规定分别识别 | [正式文本／官方发布](https://www.moj.gov.cn/pub/sfbgw/flfggz/flfggzbmgz/201804/t20180402_146167.html) |
| 公司法历史文本 | 2005年修订第14条；2013年修改未改变该条，供行为时适用 | 14 | 分公司登记、无法人资格及公司责任，区别于现行2023公司法条号 | [正式文本／官方发布](https://gongbao.court.gov.cn/Details/96ada975478a105a075a56598cb529.html) |
| 物权法 | 2007年施行，行为时文本 | 73、76 | 共用部分归属与共同决定；不能用未经证实的全部收益占有替代合同全文 | [正式文本／官方发布](https://www.audit.gov.cn/n7/n34/n58/c109665/content.html) |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 国务院令481号，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 29、30 | 败诉负担及胜诉方自愿承担等，费用理由不替代效力判断 | [正式文本／官方发布](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5092.html) |

## 实施条例第34条完整三款

第三十四条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官方全文](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qt/201511/t20151103_967423.html)。

## 合同编通则解释第16条完整三款

第十六条 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行为人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能够实现强制性规定的立法目的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关于“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的规定认定该合同不因违反强制性规定无效：

(一)强制性规定虽然旨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但是合同的实际履行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的影响显著轻微，认定合同无效将导致案件处理结果有失公平公正；

(二)强制性规定旨在维护政府的税收、土地出让金等国家利益或者其他民事主体的合法利益而非合同当事人的民事权益，认定合同有效不会影响该规范目的的实现；

(三)强制性规定旨在要求当事人一方加强风险控制、内部管理等，对方无能力或者无义务审查合同是否违反强制性规定，认定合同无效将使其承担不利后果；

(四)当事人一方虽然在订立合同时违反强制性规定，但是在合同订立后其已经具备补正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条件却违背诚信原则不予补正；

(五)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旨在规制合同订立后的履行行为，当事人以合同违反强制性规定为由请求认定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合同履行必然导致违反强制性规定或者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据前两款认定合同有效，但是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未经处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线索移送刑事侦查机关；属于刑事自诉案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另行提起诉讼。

[官方全文](https://gongbao.court.gov.cn/Details/f4722cf61c92a585f04b2ecd334f5b.html)。

## 民诉法解释第245条

第二百四十五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笔误是指法律文书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算和其他笔误。

[官方全文](https://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353651.html)。

## 民诉法解释第323条

第三百二十三条  下列情形，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一)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二)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未回避的；

(三)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的；

(四)违法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官方全文](https://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353651.html)。

## 民诉法解释第333条

第三百三十三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基本事实，是指用以确定当事人主体资格、案件性质、民事权利义务等对原判决、裁定的结果有实质性影响的事实。

[官方全文](https://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353651.html)。

## 时间效力规定第8条

第八条民法典施行前成立的合同，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无效而适用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有效的，适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官方全文](https://cicc.court.gov.cn/html/1/380/385/12836.html)。

## 案例处理

被告目录中的（2025）湘01民终8995号、（2025）川民申132号全文未取得，本次不引用其裁判要旨。其他已保存类案并非本案原始事实证据，不用异地物业案件代替本案对两次招投标、资格、版本和质证的核查。
